按照《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批准,自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没有特殊调整的情况下,今后每年作息时间原则上按此通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