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崇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就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CGY-2018-ZB016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18年11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款“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1、根据对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与中国房地产开发500强企业长期采购该投标品牌电梯的优劣情况,与同一企业连续10年合作得10分,连续8年合作得5分,5年合作得1分,没有得0分(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更正为“1、根据对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与中国房地产开发500强企业长期采购该投标品牌电梯的优劣情况,该企业连续8年合作获得第一名得10分,连续5年合作获得第一名得7分,连续4年合作获得第一名得5分,连续3年(含)合作获得第一名得3分,3年以下不得分(提供的证明需要有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盖章并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在此文件上盖公章)。”技术部分:“所投产品以钢带作为曳引媒介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产品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生产能力,比较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曳引式乘客电梯最高速度≥5m/s得1分;最高速度≥6m/s得3分,最高速度≥10m/s得10分。(需制造许可证证明);投标产品电梯控制柜、曳引机、层门系统、渐进式安全钳、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为原厂原品牌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证明)” 更正为:“投标产品电梯控制柜、曳引机、层门门锁、安全钳、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限速器、缓冲器、安全保护系统、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需原厂原品牌制造的部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电梯门机需提供原厂原品牌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 以上每项3分 共计30分。没有不得分。”
2、对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00时,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发展大厦四楼)。报价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18年12月21日9:0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更正为:“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00时,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发展大厦四楼)。报价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19年1月3日9:0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原招标公告中“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00时,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发展大厦四楼)。报价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18年12月21日9:0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更正为:“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00时,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发展大厦四楼)。报价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19年1月3日9:0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其他内容不变。
崇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崇阳县人民大道(崇阳县人民政府一楼)
电 话:0715-3397061/3380185
2018年12月14日